欢迎来到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网站栏目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财经微观    政策法规    人物风采    疫情防控    简报    会长企业    通知公告    会刊
 
 
 
 
 您当前位置的: 网站首页 > 工作指导 > 正文

我省实施“十百千万”工程

时间:2015/3/25 8:10:47 来源: 作者:刘乐平 岳焕 

据省经信委消息,2014年全省已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速“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接下来我省还将实施“十百千万”计划。

标准厂房建设与“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密切相关。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低小散”块状行业的整治提升,可以为标准厂房建设腾出更多更大的空间和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可以为符合整治提升标准的小微企业提供集聚发展的场所。据悉,2014年,全省新建(改扩建)标准厂房面积达734万平方米,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的141.7%,其中11个设区市均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标准厂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围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和标准厂房建设工作,省经信委和省国土厅等部门提出两个“十百千万”计划:其中“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目标是,到2017年,全省每年确定重点行业10个以上,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作坊)较多、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等隐患较大的集中区块100个左右,淘汰落后产能涉及规模企业1000家以上,整治和淘汰各类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坊)10000家以上。

标准厂房建设的目标是,力争到2017年,全省每年培育形成10个产业特色明显、规模效益显著、资源利用高效、功能配套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省级标准厂房建设示范区,建设100个小微企业创业园区(基地),新建(改扩建)多层标准厂房1000万平方米,推动10000家小微企业入园集聚。

 
友情链接: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Copyright ? 2012 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三创网络
电话/传真:(0577) 68717111 26658777 68751855 68716388  浙ICP备1203737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27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