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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全县开展招投标市场大整治!

时间:2016/9/21 8:16:37 来源:本站 作者:许师师 

直面四大病状 开出十二处方

今年9月起到12月底,全市将对招投标市场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全市部署,我县专门出台了《苍南县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将以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为重点,通过查处串通投标、规避招标、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整治规范招投标市场,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努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督查核查、整改提升。有关部门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出台全县统一规范的制度规定。纪检机关将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予以严肃问责。

  我县招投标市场  重点治理四方面

  招投标工作,关系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一直以来都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97日,我县召开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市会议精神,部署我县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周燕伟参加会议。

  据了解,当前我县投招标工作面临严峻形势,特别是从今年全县作风巡察情况来看,目前我县招投标市场仍然存在项目建设违反县政府有关规定应招未招、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标后履约监管缺失、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脱节、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按照《苍南县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县专项整治包括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投招标活动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的四个方面内容。

  会上,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资管办作表态发言。听取表态发言后,周燕伟指出,各地各单位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木思想和畏难情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整治工作放到当前重要工作去谋划和部署,切实增强做好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本次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短、领域宽、任务重。周燕伟要求各地各单位切实把握“查纠并举、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抓住关键,扎实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一批我县当前招投标市场的突出问题。同时还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强化宣传引导与重点巡察,确保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记者许师师)

  【问题】串通投标

  【处方】

  ●依法打击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涉嫌串通投标行为的线索,县资管办、各行业监管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转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及党员干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同步转送纪检监察机关。

  重点查处:应公开招标而非法进行邀请招标、约定招标、议标,或以集体讨论等形式肢解工程直接发包;以签订阴阳合同或口头承诺等方式,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或无正当理由增加预算;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项目等。

  ●明确标准和责任

  明确界定串通投标的行为标准和职能部门责任,建立打击串投标相关联络机制。

  ●加强项目标后履约监管

  重点检查工程“五大员”变更、偷工减料、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加强对党员干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招投标工作中失职渎职问题的查处力度,突出对项目管理单位、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标后监管失职问题的责任追究。

  【问题】干预招投标

  【处方】

  ●制定禁止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纪律要求

  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登记制度,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授意、打招呼、递条子、指定、强令等)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

  ●建立联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机制

  完善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

  【问题】规避招标

  【处方】

  ●严厉查处各种形式的规避招投标行为

  重点查处以工期紧、任务急为由指定承建单位,以建设资金短缺需要有实力单位垫资为由指定承建单位,以及肢解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问题。

  ●全面清理自行出台的相关规定

  按照“谁出台、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各地、各单位以政府或部门名义出台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落实招标项目“清单管理”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落实《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清单(2015年版)》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凡是进入《清单》的项目,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对应进未进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问题】非法设置门槛

  【处方】

  ●严格招标文件审核责任

  细化、强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目审批部门对招标文件的审核监督责任。

  ●清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

  重点核查: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它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它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不遵守交易平台规定,影响招投标活动等。

  ●规范评标专家库管理

全面清理现有的评标专家库,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全县统一的评标专家使用和监管模式,建立专家评标信用档案,健全失信专家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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