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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施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

时间:2017/2/17 8:16:43 来源:本站 作者:缪依含 

优化资源配置 加快转型升级

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苍南县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于近日发布并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引导工业企业转变发展理念、发展模式、投资方式,形成单位资源产出最大化的发展导向,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据悉,该办法评价范围为全县范围内规模以上和用地面积1亩(含)以上的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制造业,不包括供电、给排水、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垄断公益性企业)。新建供地项目建设周期完成后投产未满两年的新办企业和新进规上企业(限当年)可暂不评价(企业也可自愿参加评价)。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为亩均税费、税费总额、单位能耗产值、人均产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等六项指标。亩均税费、税费总额、单位能耗产值、人均产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占40%、30%、10%、10%、5%、5%。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为亩均税费、单位电耗税费、亩均销售收入等三项指标。亩均税费、单位电耗税费、亩均销售收入分别占70%、20%、10%。

计算时,取企业会计年度内实际上交税费、销售收入、工业产值、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用电、用地、排放总量等数据,分别计算出该企业年度亩均税费、税费总额、单位能耗产值、人均产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单位电耗税费和亩均销售收入等数据,按照无量纲化方式计算出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各项指标得分之和即为企业综合得分。按照计算结果,评出A、B、C、D四类企业,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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