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会务动态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财经微观    政策法规    人物风采    疫情防控    简报    会长企业    通知公告    会刊
 
 
 
 
 您当前位置的: 网站首页 > 会务动态 > 正文

我会联合工会学习市总工会有关职工福利规定

时间:2015/1/12 14:14:42 来源:本站 作者:金晓静 

112,县纳税人维权协会联合工会召开学习会,学习关于全国工会对职工福利发放的补充通知。县纳税人维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加富主持会议。

会议解读了《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这是全国总工会自去年7月发布《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后,对职工福利的进一步细化明确。

《通知》指出,基层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看电影、组织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但组织春游秋游等活动应该严格控制在所在城市,当日往返。《补充通知》还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句话作了详细解释: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关于基层工会怎么给工会会员生日慰问,这次也作了明确规定:建议各基层工会发放的生日慰问品总额最好控制在人均300元以内,可发放蛋糕等生日慰问品,但是不能发放生日购物卡、代金券等。

通过学习后,大家表示《补充通知》的逢年过节可有节日慰问品,春游秋游生日蛋糕都可有,这些举措甚是顺应民心更加温暖了人心。赵加富表示,县纳税人维权协会联合工会将按照《通知》要求参照执行,保障职工的正常福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友情链接: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Copyright ? 2012 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三创网络
电话/传真:(0577) 68717111 26658777 68751855 68716388  浙ICP备1203737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27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