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消息,从7月1日起,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而在膨化食品中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