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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租赁提取公积金政策调整

时间:2014/9/28 8:08:41 来源:公积金 作者: 

91日起,我市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各管理机构审核,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年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

结合苍南实际,我县决定无房租赁提取政策调整为:家庭成员3人(不含3人)以下的,年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家庭成员3人(含3人)以上的,年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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