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县质监局稽查大队牵头,联合质检院、灵溪所、龙港分局、金乡所对县内加油站、油库销售的成品油进行抽样,并进行计量检定。
此次行动检查加油站2家、油库1家,抽取样品3批次,并对2家加油站进行计量检定。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对县内加油站、油库进行执法抽样,并根据抽检结果,持续跟踪监测相关产品质量状况,切实维护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