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右起 张福林、叶挺英、叶挺勇。
曾担任龙湾担保协会会长的张福林,自称鼎盛时手头有10亿元资金,曾是整个温州担保行业的风云人物,不过,他风光背后,却是顶着高额借款利息,最终因资金链断裂走投无路,被迫与妻子叶挺英出逃越南,后被缉拿归案。
3月20日,龙湾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判处张福林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7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判处叶挺英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福林小舅子叶挺勇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张福林手下的4名出纳、会计则被判处缓刑。
一亿多元无法归还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张福林、叶挺英夫妇成立温州民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含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2008年上半年至2011年8月,张福林、叶挺英以投资温州民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幌子,以月息2%-3%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先后向顾某等100余名被害人非法吸收存款达4亿余元。
期间,叶挺勇明知姐夫张福林、叶挺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吸收并转给张福林、叶挺英资金1477万元。金某等4人明知张福林、叶挺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在“公司”内担任会计或出纳,在不同的岗位上为张福林、叶挺英夫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
张福林、叶挺英夫妇虽然十分有钱,但对员工十分吝啬,金某等人月工资只有2000-3000元。
2011年8月,张福林、叶挺英因资金链断裂,致使顾某等92户共计1.2亿余元资金无法归还。
手表折价230万元处理
曾自称鼎盛时手头有10亿元资金的张福林,或许话里带了一定“水分”。
然而,法院审理认定,张福林、叶挺英非法吸收存款达4亿余元,却是有据可查。这些钱,都被拿来做什么了?
法院透露, 张福林、叶挺英夫妇将非法吸收的资金用于高利转借给他人、投资房产、企业,支付借款利息及用于个人、家庭消费等支出。
其中,张福林、叶挺英夫妇以180万元购买了一辆保时捷轿车,以318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并从国内、外购买了名贵手表数只、黄金制品若干。2011年8月,张福林、叶挺英夫妇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为偿还债务,张福林、叶挺英将奔驰轿车、保时捷轿车卖掉还债,并将所购置的名贵手表予以抵债、典当,其中一只以100万元的价格抵债给一名被害人,另多只以130余万元的价格予以典当。
典当所得的130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还债、另60万元用于他们子女在国外的花销。
即便夫妇俩资金链断裂东窗事发,警方对他们位于永中街道的住所进行搜查时,依然查获女式手表(TISSOT 1853)一只、棕色手提包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套人民币微型金条一套(共62枚)。
肆意挥霍成为集资诈骗有力依据
庭审时,张福林、叶挺英夫妇的辩护律师试图撇清他们与集资诈骗之间的关系,否认存在存在肆意挥霍之行为。
法院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上不具有占有的目的意图。张福林将部分集资款购买奢侈品,而非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之规定,其行为已属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该部分集资款不能返还,故张福林、叶挺英的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张福林、叶挺英辩护人相应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张福林、叶挺英、叶挺勇等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张福林、叶挺英又肆意挥霍集资款728万元,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