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1月7日,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浙江地税网税系统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成功减征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10.55万元,该企业真正享受到了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所带来的实惠。从县财政地税局了解到,这次临时性下浮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预计可为我县4000户中小微工业企业减负约1500多万元。
为切实减轻我省中小微工业企业负担,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2年对部分中小微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对全省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给予一定减征。我县在第一时间对该文件进行转发,县财政地税局还下发通知,要求下属各分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做好业务指导及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的对象及标准要严格遵照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据了解,此次减征标准具体幅度相当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两个月的额度,统一在11月、12月实施。在集中减征月份,中小微工业企业职工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企业参保职工仍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个人账户按个人缴费额据实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