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因涉案金额巨大、被害人数众多而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大型网络实体互动商城——“万膳商城”非法集资一案,在温州中院开庭审理。其中,董事长胡某、商务总监陈某、财务总监李某等3人以集资诈骗罪,杨某等24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庭审预计持续两天时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6月,胡某创办温州杰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杰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购公司”)并任董事长;陈某系法人代表并任商务总监,负责管理全体业务人员;李某任财务总监,负责管理公司账目。2013年开始,经胡某、陈某、李某等人策划实施,杰购公司以万膳商城开展油费、电费、话费等高额充值返利活动为幌子,向社会公开宣传进行非法集资。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日期间,杰购公司非法集资6亿余元人民币,案发前已归还4.7亿余元,尚有1.3亿余元未归还,其中5388万余元用于发放业务员的业绩提成,另有部分资金被胡某用于赌博及归还个人欠款。截至2015年7月26日,共有2186名被害人报案,非法集资金额共计2.5亿余元,案发前已归还1.5亿元,尚有9879万余元未归还。
2014年8月11日,胡某、陈某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后,滕某参与杰购公司的管理,并要求业务员继续开展充值返利活动。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9月3日期间,杰购公司非法集资4742万余元,有5414万余元用于返还被害人。
此外,杨某、李某等21人在杰购公司担任商务部总监以上职务,负责带领分管的业务员开展充值返利活动,其个人及团队业绩扣减本人充值数额后,多的达1.2亿余元,最少的也有25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胡某、陈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胡某表示基本属实,但称自己并没有集资诈骗,没有占有的目的,是由于金融市场出现问题才导致这个局面,并表示自己会尽量还清被害人的损失。
胡某说,杰购公司创办时,法定代表人是陈某,实际控制人是胡某自己。杰购公司创办的目的是为了做互联网和线下生意,公司重要决策基本上由胡某拍板决定。除此之外,胡某交代自己还投资了万膳购物广场,他认为杰购公司并没有集资的行为,只是开展充值返利活动。“我承认活动是我想出来的,没有和别人商议,是由陈某、李某进行操作的。”
胡某还交代,充值返利活动的宣传是由业务员用微信、短信、广告、网页方式进行宣传,但并没有和油电等单位合作。返利可以在他们的酒店、商店使用,但规定是不可以提现的,后来变成可以提现。
而陈某在法庭上交代:“公司有商务部、人事部、企划部、财务部等。商务部人员均为业务员,按照7%-8.5%的业绩提成。指标没完成的要惩罚,完成好的有奖励。”
截至发稿时,案件还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