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布涉金融案件审判执行情况
龙港镇的陈某于2009年10月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当年11月起,陆续透支取现、透支消费,截止2015年6月24日,陈某所持有的信用卡已欠本金23788.65元,以及滞纳金、手续费、利息等。长期催款未果后,某银行将陈某告上了法庭。经审理查明情况,法庭最终判决陈某偿还某银行信用卡透支款本金23788.65元,滞纳金475.77元、手续费250.28元、至2015年6月24日的利息2456.68元,以及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判决履行之日以本金为基数,以万分之五为日利率的利息。
现如今,人人拥有一张信用卡并不是件新鲜事,信用卡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持卡人不按时还款、恶意透支、故意套现等违法行为成为新型金融纠纷的一种形式。记者从县法院获悉,今年该院新收的信用卡纠纷案件呈爆发式增长,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共新收信用卡纠纷案件130件,涉案金额1334万元,而去年同期仅为9件。
随着金融改革和创新的提速,新类型金融交易的快速发展,新型金融纠纷也开始反映到司法中来,我县金融商事纠纷案件持续攀升,并呈现由大额贷款向小额贷款传递、由中小企业向龙头企业传递、由信用借款向抵押借款传递、由金融借款案件向信用卡案件传递等特点。据统计,2015年7月-2016年6月,该院共受理金融案件6536件,同比增加22.33%,涉案标的总额为552627万元。其中受理民间借贷案件3908件,同比增长13.24%;金融机构案件2194件,同比增长48%;借款合同纠纷301件,同比减少4件;追偿权纠纷168件,同比增加54件。预计未来一段时期,金融商事纠纷仍将呈现持续高位运行态势。 近期,县法院与县政府共同召开了全县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联席会议,探讨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的科学决策。还通过梳理总结审判、执行金融纠纷案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部控制,强化风险意识、健全完善风控机制、严格落实风控责任、进一步重视司法建议,促进金融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倡导银企合作,共同化解银企风险,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倡导企业提高风险防患意识,增强合规经营理念。强化民间融资风险宣传,促进民间融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支持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信用机制建设,合力破解执行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