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于10月1日开始施行,该《办法》细化各类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额度,对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可奖励3万元。
该《办法》所涉举报内容涵盖矿山、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事故瞒报谎报和违法生产行为等。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被列入县级挂牌督办的最高奖励2000元;列为市、省、国家级挂牌督办的最高奖励分别为4000元、6000元和1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至5000元;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特别重大事故的可奖励3万元。
据悉,近年来我县积极激励市民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和兑现奖励,有效促进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