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一批新规在全国实施,具体如下:
严管:烟花爆竹的销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的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明确规定,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
新《办法》还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
限硫:中草药材及饮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药典》增加了中药注射剂重金属及有害物质残留量的限量要求,首次规定了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
新《药典》中规定,除了矿物来源的中草药材,中药材及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不得超过150毫克/公斤,山药、天冬、天麻等10种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不得超过400毫克/公斤。
付酬:教科书文字作品
作家作品被教科书选用,将获每千字300元标准的稿酬。日前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办法》对编写出版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使用已发表作品支付报酬问题作了明确规范,其标准包括:文字作品每千字300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音乐作品每首300元;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每幅200元,用于封面或者封底的,每幅400元;在与音乐教科书配套的录音制品教科书中使用的已有录音制品,每首50元。
《办法》具有强制性。同时,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是全国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报酬的唯一法定收转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