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网站栏目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财经微观    政策法规    人物风采    疫情防控    简报    会长企业    通知公告    会刊
 
 
 
 
 您当前位置的: 网站首页 > 税务要闻 > 正文

税务总局再取消10个进户执法项目

时间:2014/3/21 10:55:07 来源:今日来源 作者:吴秋余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今后,“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事项的核实、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核实10个执法项目,税务机关将不再进户。这是继3月3日,税务总局第一批取消10项进户执法项目后,再次取消涉税进户执法项目。

 
友情链接: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Copyright ? 2012 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三创网络
电话/传真:(0577) 68717111 26658777 68751855 68716388  浙ICP备1203737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27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