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国税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建办、收入核算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清查工作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浙江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3〕59号)的规定标准,对局机关、4个基层分局和历史遗留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出租出借情况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超出规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及时腾退整改。由监察室牵头成立两个检查组,对重视不够、作风不实,甚至拖延、隐匿、谎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