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县经信委,统计局和国税局主办的关于推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培训会召开。此次培训的对象是有潜力转为规模以上的企业,全县近130家企业法人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针对于“小上规”的各项扶持政策,县国税局积极提供政策解读和优惠扶持,拿出了实打实的惠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免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按规定确有困难的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给予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从2013年1月1日起,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自创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第4-5年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期纳税确有困难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