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自7月1日起执行。
本次政策调整是针对适用于特定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率。“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针对不同对象的两种增值税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是税额与一定数量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纳税人应缴增值税为销售额乘以税率计算出的销项税,扣除进项税之后的余额。目前增值税税率有17%、13%、11%和6%等4档。
按照国务院简并征收率的决定,两部门下发的《通知》对上述两个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将原来适用于特定一般纳税人的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