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在全省率先推出《苍南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实施办法》。
该办法明确,县级财政当年配套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5%用于项目管护,主要用于建成投入使用三年后,出现自然损毁和确需维护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该办法对资金的申拨流程也作了规定,申请财政管护资金,需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提出维护方案后,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财政初审;县财政部门根据乡镇财政上报材料,对管护项目进行核实;经核实确需维护的一事一议项目,由县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原批复的奖补金额的5%部分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