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户纳税人受惠
近日,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纳税人的税收支持力度,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截至今年10月申报期结束,县国税共管辖纳税人24805户,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1361户。从今年前10个月的申报及定额情况来看,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惠及我县20893户纳税人(其中定期定额户12791户),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97%,到2015年底累计能为小微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7346万元(其中定期定额户5612万元)。与两万元的起征点相比,新增优惠户数4516户(其中定期定额户2205户),占21.02%,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2532万元(其中定期定额户1340万元)。
县国税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举一例子,某纳税人月销售额为3万元,在本次政策出台前,要缴纳增值税税款900元,而新政策出台后免征900元,一年下来,可以为纳税人减免10800元的税款,对大多经营户来讲,这可节省了一笔不小的开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