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通知,从10月1日起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新政实施首月,我县共有3452户小规模企业和11930户个体双定户进行纳税申报,其中享受减免政策的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定期定额户13497户,减免税款487.26万元,优惠户数比例达8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