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网站栏目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财经微观    政策法规    人物风采    疫情防控    简报    会长企业    通知公告    会刊
 
 
 
 
 您当前位置的: 网站首页 > 税务要闻 > 正文

县国税局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

时间:2015/2/6 8:45:03 来源:今日苍南 作者:孙撑宇 

近年来,县局加强因私出国境制度建设,确保数据动态化管理,不断提升因私出国境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去年全年共完成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53人次。

据悉,根据最新规定,县局规范全局干部证照审批流程,干部因私出国境需经所在科室(单位)、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局领导等四道审批,方能到公安部门办理证照或到人事部门领取保管的证照。

同时,自办理出国境证照审批发起开始,县局加强证照管理,对干部出国境信息和所持有证照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登记证照的当前状态(上交、使用、未交、失效)等内容。每次干部审领使用日期、出国境目的地、上交时间等事项实行实时记录更新,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

另悉,干部出国境证照需在回国后7日内或申领证照但无法成行3日内上交证照到人事部门。根据相关时间节点,提醒未交证照人员按规定上交人事部门管理,确保证照收缴管理的及时性及完整性,有效避免监督管理缺位现象。

 
友情链接: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Copyright ? 2012 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三创网络
电话/传真:(0577) 68717111 26658777 68751855 68716388  浙ICP备1203737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27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