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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税局采取系列措施扶持企业发展

时间:2012/9/21 16:28:45 来源:本站 作者:庄国庆 

 

县国税局采取系列措施扶持企业发展

 

董庆华批示:国税局提出的意见很好,有利于帮助中小企业渡难关,有利于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日前,县国税局出台了《关于加快助推“双海双区”战略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税收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县长董庆华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认为国税局提出的意见很好,有利于帮助中小企业渡难关,有利于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该实施意见提出,要落实政策,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税收扶持。认真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起征点、落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政策、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退税政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对销售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远洋捕捞水产品免征增值税。

   要用足用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创业投资的所得税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优惠政策、降低企业重组成本的所得税政策、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所得税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所得税政策等。

   同时,及时足额办理出口退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落实收汇核销政策、配合商业银行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全面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分类管理、对出口船舶退(免)税实行“先退税后核销”办法。

   另外,要提高税收征管实效,对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企业,在报经国税机关按规定审批后,可以在三个月内缓缴税款。优化发票管理措施,防止多头评估和重复稽查,从2012年起至2014年底,对符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

   据悉,今年以来,苍南国税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用足用好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纳税服务。1—4月,该局累计入库税收超6亿元,同比增长6.67%,累计财政口径收入4.7亿元,同比增长7.63%。累计办理各种减免税1224万元,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税收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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