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国税局出台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通知,将已购进农产品棉花(皮棉)、蚕茧、山核桃籽(仁)为原料生产销售棉纱、缫丝、山核桃(仁)的一般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为此,县局认真组织试点工作,悉心辅导试点纳税人做好核定扣除标准的相关申请和备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8-12月,全县共有27户纳税人申报农产品核定扣除,累计抵扣金额743.60万元。
据悉,县局通过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辅导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充分了解试点行业范围、抵扣方法、抵扣标准和核定流程。主动与试点企业对接,加强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正确地提出核定扣除标准的申请,切实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全面调查核实,做好分析测算工作。对试点行业进行调查核实,掌握了解企业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构成情况以及耗用农产品数量等信息,通过分析测算试点行业政策落实后增值税税负变动情况,评测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同时加强后续管理,做好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及时收集试点企业相关数据,全面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管,降低执法风险,为上级进一步扩大试点行业和调整扣除标准提供有效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