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从2015年3月1日起,按照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险控制等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实施差别化管理,我县将根据总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施行全新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我县500多户出口企业重新评定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县国税局施行全新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后,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简化管理手续,申报退(免)税时仅需提供申报资料和电子数据,不需提供原始凭证,正式申报电子信息无误的,在2个工作日内就要完成审批,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退税时间将大幅缩短。同时,还可以享受下达的退税计划范围内,优先安排办理退税、走“绿色通道”等优化服务措施。实施全新分类管理后,将大大加速我县出口企业退税速度,盘活资金链,为外贸企业发展再添一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