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开始,对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出口退税专用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并同时停止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相关电子数据,改由海关总署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电子数据。
对5月1日之前出口的货物,相关企业须在5月1日至5月31日到海关打印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系统将于6月1日起停止运行。而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暂时仍按照现行规定打印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此项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深化了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了纸质单证流转,有效缩短了我县进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时间,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