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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营改增” 企业“双减负”

时间:2015/7/13 8:31:15 来源:今日苍南 作者:钟际平 章华德 

“我们公司改征增值税一年来,税负下降不少,根据同口径测算,公司税负下降近三成。此外,办税负担也减轻不少,国税持续推出网上办税、上门辅导等服务,为我们企业带来很大便利。”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用“双减负”概括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效应。

201461,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一年来,我县三家电信业“营改增”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23.64亿元,累计缴纳增值税3143.23万元,平均税负率1.3%。相比上一年度同期缴纳4230万元的营业税,“营改增”后企业少缴税款1086.8万元,税负降低近26%,减负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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