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为了对此次“营改增”试点政策进行一个全方位解读,便利纳税人熟悉新税制,受益新税制。本报记者专访了苍南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庄立学。
记者:庄局长,您好,您能先给我们介绍下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改革内容吗?
庄立学:好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记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国务院当前重点推进的一项税制改革,能给我们分析下它有哪些积极意义吗?
庄立学: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
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记者:纳税人最关心的就是税负变化,请问庄局长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如何变化?
庄立学: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记者:能给我们介绍下我县“营改增”基本情况和目前的准备工作吗?
庄立学:此次“营改增”涉及我县14208户纳税人,其中共管户9007户,纯地税户5201户。从行业上看,建筑业472户,房地产业187户,金融保险业56户,生活服务业13493户。四个试点行业2015年度申报营业额206.22亿元,营业税收入7.84亿元。其中金融业0.51亿元、房地产业3.97亿元、建筑业2.63亿元、生活服务业0.73亿元。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营改增”工作,成立了由黄荣定县长为组长,财政地税、国税等20余个部门为成员的“营改增”领导小组,确保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各部门通力协作,顺利推进营改增各项工作。
此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需在不到两个月的准备时间里完成超14000户纳税人户籍交接、征管信息确认、防伪税控推行、教育培训等大量繁重工作,作为此次营改增的主要职能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加班加点开展工作。自3月中旬以来,县国税局由领导班子带头,开启“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累计超过600人次无休办公,争分夺秒赶工作进度,将工作部署会议、业务培训等均安排在周末、晚上等时段。辛勤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全县“营改增”纳税人已100%完成基础数据录入,防伪税控升级版完成率100%,培训纳税人超16000人次,新增办税窗口10个,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进度均排在全市前列。
记者:对于“营改增”纳税人,在办税程序上有什么要提醒大家的吗?
庄立学:纳税人主要要注意以下几个时间节点:4月30日前,请“营改增”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5月1日起,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5月15日前,须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6月27日前,需要到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还有就是发票领用的问题,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纳税人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到国税部门办理发票领用手续。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记者:试点纳税人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政策规定能给我们介绍下吗?
庄立学:先说下试点纳税人税务按照省市局公告,未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试点纳税人,营改增后原持有的地税税务登记证件继续有效,不要求重新办理国税税务登记或加盖国税税务登记印章。2016年5月1日前,试点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注销的,应向地税部门提出注销申请。5月1日后,试点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注销,可向国税或地税任何一方提出注销申请。地税部门开具的建筑业试点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试点纳税人外出经营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须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政策规定:试点纳税人应税行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也可向各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凡随各主管税务机关在确认范围时一并登记的,无需另行办理手续。
记者:营改增后,是所有的增值税发票代开都要去国税吗?
庄立学:这个问题纳税人要注意了,由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营改增涉及大量自然人纳税人,为确保相关办税业务平稳过渡、无缝衔接,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和《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继续由原地税局办税地点代征增值税并代开发票,纳税人不需要去国税局办理业务。
记者:刚前面也提到了本次改革将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具体抵扣政策能给我们介绍下吗?
庄立学:考虑到不动产抵扣税额较大,为了保持税收收入的稳定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记者:离全面推开“营改增”只有两天时间了,您有什么想跟纳税人说的吗?
庄立学: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时间紧、任务重,在税制转换过程中会给纳税人带来暂时不便,敬请大家谅解。县国税局将全力冲刺,以最高的办事效率、最便捷的办税流程、最优质的纳税服务,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平稳过渡,让改革红利尽早惠及纳税人。在此也希望全县纳税人继续支持理解“营改增”工作,为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尽一份力。
由于营改增涉及政策调整较为复杂,本次解读可能还不够全面。如果大家想详细了解营改增有关政策,请及时关注苍南国税、地税微博、微信,网站,或到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咨询和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