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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再扩围箭在弦上

时间:2013/1/10 16:05:1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韩洁 徐蕊 

财税改革有望成为下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突破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启动一周年之际,这一在中国税改历史中影响深远之举正酝酿新一年在更广区域和更多行业扩大试点。逐步显现的改革效应也使其成为中央高层部署2013年结构性减税举措的首要之选。

不久前刚刚闭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列举的2013年一系列结构性减税举措中,营改增再扩围排在首位。

谢旭人指出,2013年将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抓紧研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试点的方案,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无独有偶,随后举行的全国税收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样强调,2013年要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为抓手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

面对新一年依然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去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2013年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这意味着财政政策将通过进一步减税和增支两大抓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2013年结构性减税举措之所以将营改增列为首位,一方面是因为这一改革试点具有明显减税效应,另一方面这一改革还能有效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因此备受关注。

尽管率先试点营改增的上海市全年数据尚未出来,但到去年11月底,营改增试点已经在上海市累计减税225亿元,其中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实现减税,减税幅度达到40%。而邻省江苏自去年101日试点以来,两个月已经减税超过22亿元,试点纳税人减税面超过95%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指出,2013年在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的同时,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税制改革。

“财税改革无疑将成为下一步我国深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高培勇说,以营改增为例,目前仅在部分行业试点,如果将来一旦全面铺开,意味着所有的营业税将变成增值税,改革是否会影响地方财政收支平衡?要破解这一问题,需要深化税改,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增强地方自主发展力量。

刘尚希认为,全面推进税制改革,2013年还应继续推进消费税、个税以及资源税等税制改革,此外还应继续减轻不合理负担,尤其是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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