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县国税局纳服科实施多项有效措施,大力推广手机端电子发票代开软件,以“跑网路”代替“跑马路”,进一步降低大厅门征开票的压力,有效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发布的84号公告中,明确了电子发票等同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外,电子发票在保管、查询、调阅等方面较普通的纸质发票有着一定的优势。随着电子商务的盛行,电子发票的推出是国家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的必要举措,这有利于国家对网络交易的监管,也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推广手机端代开发票,县国税局纳服科主要从两方面着手落实。一方面是向需要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分发手机端代开发票软件具体操作步骤的宣传单,并安排导税人员手把手教纳税人代开电子发票;另一方面是向接收发票的纳税人做好有关电子发票法律效力的解释工作,避免发票在认证、报销等过程中引起误解。
纳税服务科谢作排副科长表示,全体纳服人员要深刻认识推广电子发票的重要意义,熟悉操作流程,确保手机端代开软件顺利上线推广,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