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网站栏目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财经微观    政策法规    人物风采    疫情防控    简报    会长企业    通知公告    会刊
 
 
 
 
 您当前位置的: 网站首页 > 税务要闻 > 正文

降低社保费率——发放减负大礼包

时间:2019/9/16 9:07:00 来源:本站 作者:吴秋余 

降低社保费率——

发放减负大礼包

2019年5月1日起,我国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原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据测算,此项改革措施今年有望为企业减负3000多亿元。

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是社保制度平稳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到社保制度的保障水平和可持续发展。同时,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也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成本,关系企业和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

“随着社保缴费负担的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将得到有效降低,有利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有利于稳就业。”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樊勇说。

社保缴费少了,基金收入不可避免会减少。为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285亿元,同比增长9.4%,地方财政也将安排相应的补助资金。

“降费不会造成养老金支付风险,不会影响养老金的发放。”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表示,从总量上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滚存结余不断增加。从结构上看,绝大部分省份在执行降费政策后,基金收支状况比较稳健,具有较好的支撑能力,不会出现“穿底”情况。

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即原由社保、税务征收的继续由社保、税务征收,稳定缴费方式。”税务总局社保费一组组长郑文敏表示,税务部门将在宣传培训和服务提质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友情链接: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Copyright ? 2012 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三创网络
电话/传真:(0577) 68717111 26658777 68751855 68716388  浙ICP备1203737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27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