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民政福利企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民政福利企业的退税管理,避免税款流失,县国税局钱库分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该分局认真审核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应具备的条件和范围,对民政福利企业报送的退税审批资料严格把关;实行不定期地深入福利企业,对在职职工人数、在职残疾人人数、上班签到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了解福利企业执行残疾人工资、社会保险等情况;每月对福利企业的销售额和增值税税负变动情况进行预评估,指标异常的,暂停退税审核,并按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同时加强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有效的规范了民政福利企业退税审核管理工作。截至2013年5月30日,共办理民政福利企业退税266万元,同比增长77.3%,既拓宽残疾人就业层面,又有力的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