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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时间:2013/10/31 16:51:10 来源:今日苍南 作者:陈先鹿 

 国税局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海关票“先比对后抵扣”工作,县国税局认真开展新办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活动,做好分析和反馈。

据悉,今年7月1日起,县国税局全面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截至9月,该局共稽核比对海关缴款书37份,涉及纳税人16户,税额639.64万元,稽核结果全部相符,份数所占比例达到100%。根据7~8两月稽核系统中的相关数据显示,系统总体运行良好,大多数企业能正确根据办法规定进行“先比对后抵扣”操作,但也存在部分企业对新办法理解不准确,造成未及时申报进项抵扣,产生应缴税款,加大了企业经营压力;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海关未及时上传第四联信息致使形成滞留票的可能性较大,易造成当期进项抵扣不足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国税局进一步做好有关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和解释工作,将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宣传到位,规范企业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要求。同时,加强税务机关与海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快速处理机制,防止因税务端数据采集传递原因增加企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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