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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一非法甲醇储存点被端

时间:2015/10/26 8:20:28 来源:今日苍南 作者:黄贤锋 

日前,龙港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沿江社区新兰村一民房内储存经营工业甲醇。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立即深入现场检查核实,查处了该非法储存经营甲醇窝点。

笔者在现场发现,紧挨着外滩堤坝旁的民房内,有几个简易储罐及几个白色大塑料容器,经初步估计,内存有甲醇原料及溶液总计约8吨左右。甲醇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毒害、腐蚀等特性,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执法人员表示,这么大量的甲醇,不仅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而且周边还多为居民住宅,旁边还有高压电塔,一旦发生泄漏、燃爆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随即,执法人员调运车辆,将甲醇转移到了安全地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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