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推荐申报工作
第二届温州市“百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已经开始,我县已启动推荐申报工作。4月15日之前,企业可自愿申报,也可由部门或地方推荐。
据悉,凡是在温州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百佳诚信企业”评选。参加评选的企业需具备五项标准: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无失信行为记录、企业诚信管理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信誉度高。企业在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失信行为或失信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在各级信用信息平台中,近两年企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将予以“一票否决”。参加申报的企业需要提交申报表、书面报告、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以及其他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各级机构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