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网站栏目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财经微观    政策法规    人物风采    疫情防控    简报    会长企业    通知公告    会刊
 
 
 
 
 您当前位置的: 网站首页 > 企业之窗 > 正文

34家升规企业获退差别化电价

时间:2019/9/23 9:02:51 来源:本站 作者:章如景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近日,我县对34家被评为2017年度规下D类后成功上规的企业,根据文件规定,返还期间加收电费的80%。

今年3月份我县已停止对34家小升规企业征收差别化电价。日前经企业申请,县发改局、财政局、供电局联合审核,拟退还34家企业3月份前加收电价的80%,合计退还3137645元。

我县文件规定:规下D类企业被执行差别化电价后,若能成功转为规上企业,依企业申请经核实并公告后,次月开始不再征收差别电价,并返还升规当年及升规至公告期间加收电费的80%,退规后再升规企业不再享受返还政策。

 
友情链接: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Copyright ? 2012 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三创网络
电话/传真:(0577) 68717111 26658777 68751855 68716388  浙ICP备1203737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2702000730号